“喂,我們現在已經存夠錢支付李某得工資了!”廣州從化法院收到了某公司負責人得一通電話。
此前,廣州從化法院在辦理一起工人討薪案時,本著善意文明執行得理念,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在保障申請執行人權益得前提下,“活封”被執行人公司,為被執行人爭取了完成多件大額訂單得時間,資金回籠、經營回暖,被執行人提前給申請人支付了工資。既保障了申請執行人得合法權益,又讓民營企業渡過難關。
小企業資金周轉難,欠薪10萬余元
此前,關于李某申請執行廣州市某食品公司勞動爭議一案,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得義務,廣州市某食品公司應支付李某人民幣109544.54元。但該公司未按時支付,李某便向從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發現,該公司名下銀行賬戶余額不足,且該公司現廠房內基本都是被執行人生產所需設施,部分設備還正在生產運行中。該公司得主要負責人向法官訴苦:“我們也就是個小企業,現在資金周轉困難,能不能寬限幾個月,時間到了我們一定還錢!”
“活封”企業解困局
考慮到該公司得實際經營狀況,如果對其機器設備“死封”扣押,或者強制騰空拍賣,無異于“殺雞取卵”,將直接影響設備效能發揮,可能會使企業陷入“停擺”得局面。
為保障申請執行人得合法權益,執行法官織雙方當事人溝通。經溝通,雙方當事人都同意在保障申請執行人權益得前提下,對廠房內得機器設備采取“活封”得方式進行查封。查封期間,被執行人可以繼續使用設備,但不得擅自轉讓、隱匿或損毀,被執行人承諾在三個月寬限期后立即履行支付義務。
隨后,法院人員在明顯位置張貼了法院封條和查封公告,向被執行人得公司負責人送達了設備保管書。并告知雙方,若寬限期屆滿后,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協議,法院將會依法對其名下資產進行處置,升級強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對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費、罰款、拘留等。
日前,該公司傳來了好消息,其主要負責人向法官表示,已經存在足夠支付李某工資得資金了。
感謝了解到,今年以來,從化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審慎采取執行措施,更多采取“活封”、促成和解得方式辦理案件。今年1-7月,快速執結涉企案件884件,執行到位7651.46萬元。在平衡保護債權利益與保障生產經營二者關系上,爭取既能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又可蕞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權益影響,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文/廣州·新花城感謝:何鉆瑩 通訊員:黃嘉怡
圖/廣州·新花城感謝:蘇韻樺 通訊員:黃嘉怡
廣州·新花城感謝:陳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