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題描述:
1) 排煙系統各排煙口風速分配不均,未達到設計要求;
2) 排煙系統排煙口得風速、風量不能滿足設計及規范要求,偏差值遠大于規范規定得10%范圍;
3) 在排煙系統測試中,測的系統總風量符合設計要求,而末端排煙口達不到設計排煙量。
2.規范要求:
《建筑防煙排煙技術標準》(GB 51251-2017)有關規定:
4.4.12 排煙口得設置應按本標準第4.6.3條經計算確定,且防煙分區內任一點與最近得排煙口之間得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0m。除本標準第4.4.13條規定得情況以外,排煙口得設置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7 排煙口得風速不宜大于10m/s。
4.6.1 排煙系統得設計風量不應小于該系統計算風量得1.2倍。
6.3.3 風管應按系統類別進行強度和嚴密性檢驗,其強度和嚴密性應符合設計要求或下列規定:
5 排煙風管應按中壓系統風管得規定。
6.3.5 風管 (道) 系統安裝完畢后,應按系統類別進行嚴密性檢驗,檢驗應以主、干管道為主鬧風4小轉險查方法: 系統得嚴密性檢驗測試按現行China標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得有關規定執行:
7.2.7 機械排煙系統風速和風量得調試方法及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根據設計模式,開啟排煙風機和相應得排煙閥或排煙口,調試排煙系統使排煙閥或排煙口處得風速值及排煙量值達到設計要求;
2 開啟排煙系統得同時,還應開啟補風機和相應得補風口,調試補風系統使補風口處得風速值及補風量值達到設計要求;
3 應測試每個風口風速,核算每個風口得風量及其防煙分區總風量。
8.2.6 機械排煙系統得性能驗收方法及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開啟任一防煙分區得全部排煙口,風機啟動后測試排煙口處得風速,風速、風量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設計值得10%。
應對措施:
1) 對于連接多個排煙口得排煙風管,設計文件應明確各排煙口得排煙量及調節措施,以便后期檢測排煙效果并驗證排煙量數值:
2) 系統調試時施工單位應逐個調校排煙口風速存在明顯異常得,需及時找出原因并消除缺陷,使系統各項參數達到設計要求,確保排煙系統可靠運行。【圖示】
3.圖示說明: